审计部机构设置
作者: 时间:2023-12-08 11:22:57
审计部机构设置
1.综合审计科
(1)负责完善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相关制度。
(2)负责全部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装订和移交工作。
(3)负责经费预算申报及管理工作。
(4)按照学校要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及实体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单位工作计划、总结等报告的的起草、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公文、资料的收发、整理、存档等工作。
(7)负责职工的考勤、考核、保密及安全工作。
(8)起草(或修订)学校有关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评审等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9)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审计。
(10)负责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或审签;对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11)负责财务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12)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建审计科
(1)负责起草(或修订)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学校基建项目、零星维修及修缮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和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委托审计的组织实施和审计质量监控,审核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及时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基建工程工地抽查察看工程质量情况。
(5)负责工程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